《导则》提出,集中隔离点应按照隔离观察区、工作服务区、卫生通过区合理分区,各区的建筑布局、机电系统设置应满足疫情防控要求,并兼顾平时使用功能。应制定平时与应急时功能及系统快速转换方案,做好物资储备、日常演练工作。集中隔离点建筑、结构、机电、消防、环保、节能、无障碍等各专业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、规范、文件要求。
《集中隔离点设计导则(试行)》印发
2022-10-11 来源:装配式建筑产业网 阅读:
【装配式建筑产业网 讯】2022年7月21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、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联合印发《集中隔离点设计导则(试行)》的通知(国卫办规划函〔2022〕255号)。要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、发展改革委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(委、局)结合实际参考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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